《昆明市泸西商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》2021年3月5日会员大会通过

2021-03-05

昆明市泸西商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

(2021年3月5日会员大会通过)
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国家民政部、财政部(民发〔2003〕95号)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和民政部、财政部(民发〔2006〕123号)《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》要求,以及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0〕21号)和云南省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

  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
  会长单位: 20000元/年

  副会长单位:10000元/年

  理事单位:   5000元/年

单位会员:   1000元/年
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
 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。每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缴足下年会费;每年7月1日后入会的,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。

  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。

  户名:昆明市泸西商会

  开户行: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官渡支行

  帐号:11014534547006

  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
  1、必要的办公支出;

  2、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
  3、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
  4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
  四、会费管理

  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
  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会长审定。

  3、商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

  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及监事会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

  5、对于无故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常务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。

本办法经2021年3月5日昆明市泸西商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 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2021年3月5日  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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